国家统计局关于在下半年开展
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快速调查的通知
国统字〔2020〕83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统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:
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统计监测工作,国家统计局决定于下半年面向“四上”企业开展快速调查,及时了解工业、投资、贸经、服务业领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对象
规模以上工业、有资质的建筑业、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、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、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。
二、调查内容及调查方式
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达产、员工到岗、订单需求、经营效益等情况。通过联网直报平台,采用问卷(见附件)形式开展调查。
三、调查方法
采用分层系统抽样方法,按照县级行政区划对总体分层,层内分行业大类按营业收入排序,进行等距抽样,在各县级行政区域选取50%的调查单位构成调查样本A,另外50%调查单位构成调查样本B,调查样本A和调查样本B交替使用。
四、调查时间
工业、投资、贸经领域调查时期为7月20日—27日、8月17日—24日、9月21日—28日、10月19日—26日、11月16日—23日、12月21日—28日。
服务业领域调查时期为7月27日—8月3日、8月31日—9月7日、10月12日—19日、11月2日—9日、11月30日—12月7日、12月28日—2021年1月4日。
以上为初步安排,如有变动,将在联网直报平台上通知。
联系人及电话:
工业司 孙 晓 010-68782481
投资司 罗毅飞 010-68782617
贸经司 申俊利 010-68782123
服务业司 贾春华 010-68782929
附件:
关于当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问卷.docx
国家统计局
2020年7月14日